《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三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2016年3月16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xí)近平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