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燭西窗——說“剪”

成語“剪燭西窗”,原指思念遠方的妻子,渴望相聚,后泛指親朋好友的聚談。典出唐代詩人李商隱的《夜雨寄北》:“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又作“西窗剪燭”,“待歸來細問當年事,有誰念殘香冷膩,共話卻潦倒西窗剪燭時。”(明·陳汝元《金蓮記·便省》)。

 

剪,即剪刀;用剪刀鉸斷也謂之剪。兩手于背后交叉綁起來,稱作反剪雙臂。

 

剪刀是自古及今每個家庭的必備之生活用具,通常以精鐵打制而成,用它來剪布、剪紙、剪繩索、剪燭芯和燈芯……“織處畏風(fēng)日,剪時謹?shù)冻?rdquo;(宋·文同《織婦怨》);“裁春衫尋芳。記金刀素手,同在晴窗”(宋·史達祖《壽樓春》);“剪燭看吳戈”(宋·張孝祥《水調(diào)歌頭》)。

 

“剪刀為我國古代勞動人民所發(fā)明,如何發(fā)明?現(xiàn)無確切記載。最早的剪刀為‘U’形,上端兩面打成薄片并開口,剪時捏下端,利用熟鐵柄的彈性即可發(fā)揮‘剪’的作用。那時稱鉸刀”(藍翔、馮懿有《中國·老360行》)。

 

唐代時,山西太原(古稱并州)生產(chǎn)的剪刀很有名,稱之為“并刀”、“并州快剪”。杜甫詩云:“安得并州快剪刀,剪取吳淞半江水。”宋詞人姜夔也唱道:“算空有并刀,難剪離愁千縷。”

 

從考古的實物所證,北宋熙寧五年的剪刀,已和現(xiàn)在的剪刀形制基本相同。

 

隨著時代的發(fā)展,剪刀變得品種繁多,以其用途不同,或形制上的大小變化,“有長剪、尖頭剪、圓頭剪、闊頭剪、空口剪、繡花剪、修樹剪、裁衣剪,還有什么羊毛剪、鐵皮剪、理發(fā)剪,等等,最大的料剪長三尺六寸,七斤多重;最小的花色剪只有一寸長,四錢重”(見上書)。

 

古人文人,常挑燈著述,過一陣便需以剪刀剪齊燈芯,以增明亮。明代的李昌祺所寫的傳奇小說集,名叫《剪燈余話》;明人瞿佑所撰的傳奇小說集,則名為《剪燈新話》。聶鑫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