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guī)3月1日在深圳正式施行

全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guī)3月1日在深圳正式施行

 

3月1日,全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guī)《深圳經濟特區(qū)個人破產條例》在深圳正式施行。同日,全國首家個人破產事務管理機構,即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成立。

 

據(jù)了解,個人破產制度是指自然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諘r,通過法定程序宣告破產,將其剩余資產公平分配給債權人;同時免除該自然人繼續(xù)清償債務責任的一種法律制度。

 

深圳于2020年發(fā)布了我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guī)《深圳經濟特區(qū)個人破產條例》,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意味著深圳率先建立個人破產制度,補足了中國市場主體救治的制度空白,在個人層面完善了市場主體有序退出機制,并建立了“法院裁判、機構管理、管理人執(zhí)行、公眾監(jiān)督”四位一體的破產辦理體系,將進一步激發(fā)市場主體創(chuàng)業(yè)熱情,為經濟帶來新的活力和發(fā)展動力。

 

根據(jù)條例構建的個人破產案件辦理模式和國際慣例,個人破產事務管理職能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工作部門或者機構行使,其中深圳設立破產事務管理署也是條例實施的前提與保障。

 

深圳市司法局局長蔣溪林表示,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是全國第一家政府專司破產事務管理的機構。它將破產審判事務跟破產行政事務實現(xiàn)有效的分離,法院讓裁判者負責審判,把這些輔助事務交由政府的專業(yè)部門來做,提高了審判效率。

 

據(jù)介紹,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主要負責個人破產管理人管理、實施破產信息登記和信息公開制度、提供破產事務咨詢和援助服務、建立健全政府部門辦理個人破產事務的協(xié)調機制。(總臺央視記者 趙菁 張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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