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稿:一位臺灣人對港版國安法的看法

網友投稿:一位臺灣人對港版國安法的看法

 

這次的港版國安法通過及施行,激起了全球的目光及熱烈的回響,有的冷嘲熱諷,有的拍手叫好。陸港臺反應尤其熱絡,攸關自身利益無可厚非。

 

我想從一位臺灣人角度,客觀分析此法的效應、影響,以及一些觀察結論。我覺得此法有以下幾個重大的意義及訊息:

 

一、首先,很重要的一點,港版國安法的實施是對“一國兩制”的加強。

 

中國大陸在1997年香港回歸之后,給香港地位是完全的自主自治的權利及環(huán)境,未將“一國”的概念或制度真正落實到香港社會及人民。

 

香港政府、人民也沒有充分履行“一國”的責任及義務,尤其是基本法23條至今都還未實踐,港人對“一國”也未善盡效忠之責,回歸后港人享受權利多,所盡義務少(不繳稅、不當兵,不養(yǎng)軍),還享盡中央的福利及優(yōu)惠政策,這哪是”一個中國”的概念呢?有些香港年青人還以為自己活在英殖民時代呢?他們看到香港法官大都是“鬼佬”(香港對外國人的俗稱),心中可能還以為自己效忠是英女皇伊麗莎白呢?!

 

所以,在此國安法施行之前,從社會秩序及生活型態(tài)來看,在很多港人心里根本是“兩國兩制“!

 

而真正的“一國兩制”嚴格說應該是從今年7月1日才正式開始!

 

二、港版國安法的通過及施行,很明顯地有強大的效應,似乎也讓一些港人感到惶惶不安。

 

依我來看,其實香港人沒有什么好不安或恐懼的,先等此法實施一段時間及政府處理情況,再表達意見也不遲。而且在2020年的7月1日施行港版國安法起,香港才算是真正地邁入“一國兩制”的階段!

 

原本“一國兩制”最重要的精神,就是依照當年《中英聯合聲明》的精神,以及鄧小平承諾的“馬照跑,舞照跳”的社會秩序,其核心價值就是承諾不會將中國大陸的社會主義實施到香港,保存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社會及生活方式。

 

比較香港回歸前后政經環(huán)境,我個人認為港版國安法施行后,“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整體而言都比香港在回歸之前更自由民主,社會政經制度更健全穩(wěn)定。

 

就此點你可能不相信,讓我們想想、比較一下在1997年回歸后、港版國安法施行之前,香港社會及人民生活與回歸前有不一樣嗎?

 

此國安法施行之后,香港的資本主義社會又有任何改變嗎?

 

當然沒有!如果有,那也是比在1997年回歸前更優(yōu)!

 

讓大家一起深度回憶一下1997年回歸前的香港政經環(huán)境:

 

1、在英殖民時期,香港完全沒有什么三權分立的制度,全是英女皇派的總督說了算,且不受任何港人監(jiān)督;

 

2、當年香港法院完全沒有終審杈,終審權全是在英國樞密院,這可是“全送英”啊,比原去年港府提出的“送中”條例及港版國安法都嚴格又廣泛(當年也從沒聽到黎智英、李柱銘、尤其是陳方安生還曾是行政長官等人站出來說句話,或表示“反送英”呢?);

 

3、當時港人沒有公民地位,只能算是次等公民而已,有自由沒有民主,港督也不是港人民選出來的,港人當然也沒有任何形式的票選港督的權利,更遑論港人想參選港督了,也不能對英女皇指派的港督表示任何不同意見。

 

4、那時港人言論自由被殖民主義嚴重的限縮壓迫,不但不能任意批評殖民政府,更不能有一絲批評或侮辱英國女皇的言論,前述言論都是刑事重罪,許多港人都因此入獄。

 

5、殖民時期,香港對英而言,只是個廉價的提款機,以香港地理優(yōu)勢賺取大陸的錢,再以重大采購案(如地鐵、飛機、公車)、工程項目(如赤臘角機場項目)、軍隊軍備支出等手段,幾乎掏空了1997年回歸前香港政府的所有資產及存款,甚至還大量的舉債,債留香港,遺禍港人,最后再將從港人、企業(yè)收來的稅收及利益轉輸送英國或讓英國企業(yè)獨享(這種殖民政權有什么臉批評中國?。?。

 

請問那些對“送中”條例及港版國安法有意見的人,難道你們是希望中國將香港恢復到如上述1997年回歸前殖民時期的制度嗎?希望香港人再成為次等公民嗎?

 

所以,依我看相較于港英時期的社會,今日香港才是自由民主的香港!

 

今日香港人才是香港真正的主人!

 

所以,香港人實在沒有必要過慮或恐懼,何況大陸現行的制度與20年前的社會主義制度相距甚遠,與現今西方的資本主義制度又有何差距?

 

而事實上,今日還有兩百多萬臺灣人、約百萬外國人(其中以美日韓最多)、五十多萬外國學生都長期生活在社會主義的中國大陸,他們不是都過得很自由自在?可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顯然深受廣大外國人及港臺同胞的肯定,外國人生活在大陸沒有任何問題,“一國兩制”下的港人擔心什么?!

 

依我分析,香港的今天、明天及未來都比過去英殖民時期會更優(yōu),更加安定、繁榮?。ㄗ髡撸号_灣湖南商會會長 熊子杰)(本文為投稿作品,不代表中國臺灣網觀點)

標簽:反獨促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