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賢談“31條措施”實施一周年:帶來實實在在好處 取得良好效果

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lián)誼會會長黃志賢9日談到“31條惠臺措施”實施一周年來取得進展時表示,一年來,這些措施給臺企在大陸的投資興業(yè)和臺胞在大陸的發(fā)展都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當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臺灣代表團開放日舉行。

 

黃志賢說,民進黨執(zhí)政當局在島內大力推行“去中國化”,刻意阻撓兩岸各領域交流,通過誤導民意來加深島內民眾對大陸的疏離感,為“臺獨”思潮及“仇中”“恐中”的思潮在島內泛濫鋪路。進入新時代,大陸方面積極構建以我為主“反獨促統(tǒng)”新格局,主動形塑和引領兩岸關系向前發(fā)展,為了讓臺胞充分分享大陸改革開放的成果,率先提出了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fā)展,并適時推出“31條惠臺措施”。

 

黃志賢說,“31條惠臺措施”實施一周年來,一是提升了臺灣同胞在大陸各地學習、工作、生活的便利化;二是臺灣同胞享受同等待遇在更大范圍和更多領域得到了落實;三是臺灣同胞有更多的參與感、獲得感和融入感,進一步促進了兩岸經濟社會的融合發(fā)展。

 

他認為,后續(xù)將會有更多的細化和實施細則出臺,讓臺灣同胞在大陸生活和發(fā)展更加便利、更有獲得感。

 

對于媒體關注的兩岸可以推薦代表性人士,進行廣泛的民主協(xié)商,黃志賢說,我們倡導民主協(xié)商,是寄希望于臺灣人民,尊重臺灣主流民意的一個具體體現(xiàn)。島內各黨派、各階層,都有表達統(tǒng)一的愿望和權利。在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的共同政治基礎上,兩岸各政黨、各界別可推舉代表性人士,就兩岸關系和民族未來開展廣泛深入的民主協(xié)商,就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達成制度性安排。(中新社北京電 記者 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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