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女子的參政權(quán)
編輯: 章文君 | 時間: 2016-01-05 18:53:23 | 來源: 海峽飛虹 |
1912年1月5日 孫中山與中國社會黨女黨員林宗素談話,表示“將來必予女子以完全參政權(quán),惟女子須急求法政學(xué)知識,了解平等自由之真理。”
林宗素是何許人也?民國時期女子的參政權(quán)最后實現(xiàn)了嗎?
林宗素
林宗素(1877—1944年),原名易,林白水之妹。她10多歲時便勇敢地自行放足。他的哥哥林白水是中國報人,曾與蔡元培、章炳麟等創(chuàng)立“中國教育會”。受哥哥新文化思想的熏陶,一邊讀書,一邊積極參加愛國女學(xué)組織的革命活動。后成為上海報界女記者、女編輯。與秋瑾齊名,是中國女權(quán)運動的先鋒。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十二月,林宗素在東京加入中國同盟會。辛亥革命后,一部分同盟會會員在上海組成“中國社會黨”,林宗素成為該黨主要成員。她在社會黨內(nèi)成立“女子參政同志會”,并任會長。民國元年(1912年)1月5日,代表“女子參政同志會”拜會臨時大總統(tǒng)孫中山。
1912年2月南京臨時參議院正著手制定《臨時約法》。林宗素、與唐群英等20人代表婦女界上書請愿,闡述“請于憲法正文之內(nèi),定明無論男女,一律平等,均有選舉權(quán)及被選舉權(quán)。”3月3日再次上書孫中山重申參政要求。并懇請孫中山在國會議決時,為女界添加旁聽及參政一席。但在1912年4月1日頒布的《參議院法》中,在關(guān)于參議員一章中,第一項就是:“中華民國之男子,年齡滿二十五歲以上者,得為參議員。”由此可知,女性的參政權(quán)基本被否定。這激起了她們3次大鬧參議院。
1912年3月19日,南京臨時參議院開會。林宗素、唐群英等人要求參加會議遭到拒絕后,以會客名義進入議事廳,由議員相勸退出。下午到參議院旁聽,議院宣布婦女參政待國會成立后再議,否決了婦女們的要求。20日,請愿婦女要求見參議院議長,因有重兵把守,未能如愿,她們憤怒已極,踢倒衛(wèi)兵,砸爛玻璃窗,強行進入會場。
21日,林宗素、唐群英等60余人第三次來到參議院,因衛(wèi)兵把守嚴密無法進入,轉(zhuǎn)而趕往總統(tǒng)府,向?qū)O中山訴說在參議院受阻情況,要求總統(tǒng)親自就婦女參政問題提出議案。在孫中山斡旋下,參議院統(tǒng)同意女子參政同盟會再具一呈,以便再議,女子參政風(fēng)波才暫告平息。23日到月底,婦女參政代表多次上書請愿。30日女權(quán)主義者們再次率人闖入?yún)⒆h院,請求修改臨時約法,并聲言“若不容許,必訴武力。”
1912年8月下旬,同盟會改組為國民黨,因多數(shù)人反對,刪去同盟會原綱領(lǐng)中“男女平權(quán)”條款,激起同盟會女會員的強烈反對。8月25日國民黨成立大會上,一女會員盛怒之下動手打了會議主席宋教仁。
女子參政同盟會雖提出男女權(quán)利均等、普及女子教育、改良家庭習(xí)慣、禁止買賣奴婢、實行一夫一妻制、禁止無故離婚、提倡女子實業(yè)、強迫放腳、改良女子裝飾、禁止強迫賣娼等11條政綱,但在會議表決時,唐群英等人的要求最終被否決。
1913年10月,袁世凱就任正式大總統(tǒng),復(fù)辟帝制活動隨之加劇進行。11月,各省的女子參政團體被勒令解散,進行了兩年的女子參政運動隨著辛亥革命失敗而進入低潮。
欄目簡介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是非。海峽飛虹中文網(wǎng)攜手孫中山故居紀念館特別策劃推出《聲音檔案——中山先生的一天》,借2016年孫中山先生誕辰150周年的日子,我們梳理中山先生親歷的歷史事件,為您講述民國的史事與人物,緬懷中山先生的歷史功勛。孫中山先生曾說過:君志所向,一往無前,愈挫愈奮,再接再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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