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積極維護臺胞權益做到零“積案”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5-11-20 09:38:31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臺灣同胞對大陸法律法規(guī)了解不夠,遇到權益糾紛時需要特殊解決辦法。”安徽省法學會港澳臺法律研究會會長、安徽大學臺灣研究中心主任郭志遠教授19日在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表示。
近年來,臺灣同胞在安徽投資創(chuàng)業(yè)持續(xù)增長,臺灣同胞遇到的權益糾紛也隨之增加。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該辦在維護臺胞權益上積極行動,通過行政協(xié)調、司法等途徑做到零“積案”,受到臺灣同胞的稱贊。
安徽省臺辦投資協(xié)調處負責人舉例告訴記者,今年66歲的臺商賴建明,2000年來安徽蕪湖投資幼兒教育,與幾個本地人合伙經營。然而原先的合伙人想利用自己在當地的優(yōu)勢,將賴建明排擠出董事會。賴建明作為最大出資方,眼看著投資成果將要泡湯,心里非常著急。
在省臺辦的幫助下,賴建明通過法院起訴原來的合伙人,經審理被判勝訴。然而因為幼兒園資產無法分割,法院執(zhí)行成了難題。2011年,賴先生只好再次求助于法庭,要求進行財產分割。據蕪湖市臺辦主任鄭鋒介紹,經過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審理和強制執(zhí)行,賴先生成功拿回了幼兒園的經營權和財產。
臺灣同胞遇到權益糾紛該怎么辦?據安徽省臺辦副主任蘇青介紹,目前臺商遇到糾紛,主要以行政協(xié)調、仲裁、法院起訴等途徑處理。安徽淮北今一紡織制衣有限公司是一家臺資企業(yè),與大慶一家建筑公司達成協(xié)議修建廠房時發(fā)生權益糾紛,該建筑公司拒絕歸還前期多付的600萬元人民幣款項。盡管法院判決臺商企業(yè)勝訴,但對方卻拒絕執(zhí)行。“通過省臺辦、國臺辦以及黑龍江政府的協(xié)調處理,2014年,該臺商企業(yè)終于拿回600萬元款項。”蘇青說。
臺商在大陸遇到權益糾紛為何要特殊處理,對此郭志遠教授表示,臺灣和大陸在法律法規(guī)上存在許多差別,臺商在大陸投資牽涉到土地、稅收、審批等一系列問題,很容易出現權益糾紛,如果沒有特殊的保護處理辦法,臺商就可能蒙受損失。“除了通過省臺辦協(xié)調處理,尋求專業(yè)的法律顧問也是一個重要的途徑。”郭志遠說,他正準備成立一個港澳臺法律專家服務團,專門為港澳臺的同胞提供法律援助。
據悉,目前,臺灣已成為安徽的第二大外資來源地,是安徽對外經貿合作交流的主要伙伴之一。為保護臺商在皖投資權益,安徽將出臺《安徽省促進和保護臺灣同胞投資條例》,規(guī)定臺灣同胞來皖投資,與本省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并享有國家和本省規(guī)定的其他優(yōu)惠待遇。(中新社電 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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