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人大常委會決定有約束力 議員須擁護基本法

 

譚惠珠 資料圖

 

港區(qū)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2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具有約束力,而所有立法會議員必須擁護基本法,她對政改方案在立法會通過持審慎樂觀態(tài)度。

 

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列席會議的譚惠珠2日出席香港多個青年團體舉辦的“普選向前走”青年領袖座談會時作出上述表述。

 

譚惠珠在和眾多香港青年人交談時回顧此次人大會議的經歷,她表示,代表們在此次會議上非常關心香港人的福祉,不光是出于維護國家主權安全,也是非常關注香港的長期繁榮穩(wěn)定,香港有很大的責任去實現(xiàn)普選,兼顧各階層利益,均衡參與,更希望香港的年輕人能珍惜機會。

 

譚惠珠指出,香港目前最大的民意是希望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具有約束力,所有立法會議員必須擁護基本法,這也是憲制的責任要求去落實決定。如果部分議員不考慮憲制的責任和香港最大的民意,則會使普選進程原地踏步。

 

譚惠珠表示,在立法會上,無論政改議題的修改案或者修改案的修訂案全部都應由政府提出,議員不可以提出修改政府政制方面法律的議案,希望盡量避免“拉布”,她對于政改方案在立法會通過保持審慎樂觀的態(tài)度。

 

談到“國際標準”時,譚惠珠表示,每個國家和地區(qū)有自己的歷史和發(fā)展情況,香港的標準就是要根據(jù)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賦予香港的是西方國家經過170年至230年階段爭取到的一人一票普選權利,這是很值得開心的事。(中新社香港9月2日電 (記者 李啟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