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酒駕禁令擴大至自行車族 騎車看手機也要罰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臺北市從今天(4月1日)開始,單車族如果酒駕或是騎車時使用手機,也要罰款了。

 

臺北市交警大隊表示,這次將針對單車騎士,新增五項規(guī)定,包括酒駕、拒絕酒測、用手機、未禮讓行人以及夜間未開啟燈光等,違反規(guī)定者,可以處300到600元臺幣的罰款,而拒絕酒測這一項,罰款則是1200元臺幣。

 

至于“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這項條款,由于單車騎士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適應(yīng),警方將會先倡導(dǎo),不會立即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