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與國際原子能組織達成新的合作協(xié)議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聶舒翼):伊朗與國際原子能組織9日就雙方的進一步合作達成了新的合作協(xié)議。伊朗駐國際原子能組織代表納賈費和國際原子能組織副總干事、安全事務主管瓦約蘭塔在會談后,共同宣布了新的合作聲明。聲明稱,伊朗與國際原子能組織在過去兩天進行了“富有建設性的技術性會談”。

 

伊朗與國際原子能組織在去年11月簽署了合作協(xié)議,要求伊朗執(zhí)行六項措施,其中包括允許國際原子能組織核查人員前往伊朗的阿拉克重水反應堆和加欽鈾礦進行視察。同時,根據新的聲明,到今年的3月15日,伊朗將會執(zhí)行七項實際措施,進一步開展與國際原子能組織的合作。不過,雙方都沒有透露是哪七項措施,只表示國際原子能組織總干事天野之彌將會向國際原子能組織理事會提交關于這些措施的詳細報告。

 

不過,聲明并沒有透露國際原子能組織是否與伊朗討論了從2003年以來就一直存在的對伊朗秘密發(fā)展核武器的指責。此前有報道稱,國際原子能組織希望伊朗能夠澄清此前一系列可能會涉及核武器研發(fā)的實驗與計算機模擬實驗活動,并表示,如果發(fā)現伊朗在此前確實在進行核武器的研發(fā)工作,他們希望伊朗能夠徹底停止此類活動。

 

不過據路透社的報道,維也納的外交人士曾經表示,其中一個措施可能與國際原子能組織對伊朗一處被認為用于軍事目的的核設施的調查有關,這項具有指標意義的調查已經被拖延了數年。有消息稱這處軍事設施可能就是此前頗受關注的帕琴軍事基地。但是,伊朗原子能組織發(fā)言人卡馬勒萬迪則否認了這種說法。他表示,帕琴軍事基地并不在此次會談確定的七項措施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