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公布公款饋贈和宴請新規(guī):晚宴上限人均600港元
編輯: 陳豪 | 時間: 2014-01-20 12:04:02 | 來源: 新華網 |
香港特區(qū)政府17日公布新版公職人員公款饋贈和宴請一般指引,將公款宴請午餐和晚餐人均開支限定在450港元和600港元之內,強調公職人員應盡量避免公務禮品或紀念品饋贈,要求在確有必要用公款購買的饋贈禮物上印刷政府名稱或標志。
特區(qū)行政長官梁振英2013年9月公布廉政公署公務酬酢、饋贈及外訪規(guī)管制度和程序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并要求公務員事務局以及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參考該報告以審視特區(qū)政府內部有關公務宴請、饋贈及外訪的規(guī)定。
經全面審視后,新指引規(guī)定,如基于實際運作、禮節(jié)或其他原因,公款饋贈確屬必須或不可避免時,禮物或紀念品不應奢華,數量應減至最少及限于機構間互為贈送;禮物或紀念品應永久印有或帶有政府或相關部門的名稱或標志,公職人員可饋贈政府刊物或其他有助宣傳香港形象或特色的刊物與書籍。
根據17日公布的新指引,公務午宴及晚宴的人均開支應分別以450港元和600港元為上限,其中包括在宴會上享用的食物和飲品的一切支出、服務費和小費。至于另行購買而用于同一餐宴場合的食物和飲品費用,必須計算在有關活動的總開支之內。
據介紹,特區(qū)政府在規(guī)定公務宴請開支上限時平衡各方面的考慮因素,包括消費物價指數的累計升幅、市場的實際情況、政府公務的需要,以及使用公款應有的節(jié)儉原則等。相關規(guī)定旨在將公務宴請的開支上限維持于一個合理的水平,避免讓公眾感覺政府宴請過于奢華。
根據公務宴請和饋贈方面的一般指引,任何例外的情況均須交由有關決策局或部門的首長級人員批核并記錄在案。
在公務外訪方面,特區(qū)政府提醒公職人員,應切實遵守航班艙位等級、離港公務差旅膳宿津貼等方面的規(guī)定,并須就每個公務外訪申請作詳細記錄和審批,確保公款使用得當。(記者顏昊)
新聞推薦
- 免簽效應持續(xù)顯現 “中國游”成“熱”體驗2025-01-06
- 武漢力翰人才離岸工作聯絡站揭牌儀式暨臺青科創(chuàng)沙龍活動成功舉辦2025-01-06
- 武漢始發(fā)至香港高鐵列車開通2025-01-06
- 平潭:兩岸同胞歡歌起舞慶元旦2025-01-06
- 臺東縣長赴大陸推銷“臺東果寶”番荔枝2025-01-06
- 春晚要來了!中央廣播電視總臺《2025年春節(jié)聯歡晚會》完成首次彩排2025-01-06